地 址: 最新適用分店資訊
電 話: 依店家提供
1.專案銷售日期:2017/12/06-2018/11/23
2.本券可2人於《野宴日式炭火燒肉二代店》適用分店享用極上餐吃到飽(僅限內用,已含服務費,部分店家不適用)
*餐點內容因季節食材不同而做調整,依現場供應為主。
*本券平假日皆適用;惟特殊節日(定義依現場規定為主,敬請於預約時確認)使用需依票面金額折抵並現場補足差額。
*本券使用需提前完成預約,訂位時請告知使用本餐券及內容。
3.本券限兌換上述餐券內容,恕不得兌換現金或與其他優惠及專案合併使用。
*本券為無記名,使用時必須繳回本券,票券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,請妥慎保管,遺失、毀損、被竊,恕不補發;塗改、翻印者視為無效。
*本券銷售後將開立發票,本券面額已內含服務費及稅金,恕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;本券所提供之服務內容須事先預訂,限於當次消費使用完畢。
*本賣場商品服務禮券載明之票面價值為$1250
*本券優惠期限等同於信託期間,逾期需依現場規定補差價使用。
*本賣場票券一經售出,如有退貨問題,須於鑑賞期內向原購買單位辦理。
*如欲退貨請於到貨7天猶豫期內以電話或e-mail通知代理購客服申請,電話:(02) 2226-0088
*申請退費後請於3個工作日內寄回(以郵戳為憑),逾期恕無法受理退費;退回之商品必須恢復原狀且包裝完整,不得部份退費
*七天猶豫期內退票由消費者郵局掛號寄回票券及發票,請務必提供票券相關資訊(訂購人姓名,訂購人電話及訂單編號,請協助寄至「235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86-1號9樓代理購退貨小組收」,並附上匯款金融帳號、戶名需與訂購人同,將由代理購平台核對且退貨確認後退款回原刷卡之信用卡,並於每月15號、25號匯退掛號郵資$36至消費者所提供之金融帳戶。
*七日猶豫期後退券需由消費者自付運費掛號寄回票券及發票,並將酌收訂單成立金額的10%作為行政手續費。
本公司銷售票券皆為銀行信託或履約保證,且為不記名之有價證券,如遺失依法恕不補發,請妥善保管